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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共有2名子女,但93年房改时是我母亲和姐要我出资买下的,当时父亲以过世,因考虑到母亲的感受,房屋的产权就没有过户给我,但水、电费全转到我的名下。我在出资购买此房后,就无钱购买单位的集资房(我是符合购买集资房条件的)。现在我的姐提出要房屋两个人共同继承,按当时购买房改房的价格返还我的购房款,我不同意,因这房价上涨了很多,错过了我购买集资房的机会,而且以我现在的收入水平,永远都买不起房,我现在居住在没有厕所的不成套房内。我要求得到购买房改房后的房屋溢价。

房产纠纷 2018-09-06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 办理房改房过户流程如下:
    1、 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如果夫妻离异的,要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未婚的要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上述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也就是指上市证。
    6、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后就完成了过户。

  • 1.继承房产过户,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

    2.取得继承公证处,就有被选取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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