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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5月31日在保利.华都售楼部(鲁巷附近)交了三万元购房定金后签了《商品房认购书》,规定6月7号前签《购房合同》。在交了定金后,发现以下情况,因此没签《购房合同》. 1)该楼盘由武汉市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拿地,后转给湖北保利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楼盘对外宣传发展商都是保利在前,洪荣在其后,楼盘名称有保利二字。 2)湖北保利投资有限公司和开发保利花园的保利(武汉)不是一个公司,后者是属于保利地产的。我当时也是冲着保利的品牌,没想到此保利非彼保利。 3)《商品房购房合同》上的出卖方是武汉市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块的拥有者),并不是开发商保利,合同上没有与湖北保利有直接关系的签章,《认购书》盖的是 武汉市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利.华都商品房销售专用章,据了解,洪荣物业公司因房屋纠纷输了两场官司,只是个私营企业,注册资金1千万。定金收据上盖的是 武汉市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利分公司(售楼员说此公司只是一个小项目部,专为卖房子而设立)财务专用章. 4)销售经理说武汉市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利分公司是非法人机构,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5)售楼员之前肯定地说湖北省公积金可以申请贷款, 但签《合同》那天又说因每月公积金交款额太少,总共不到200元,只能办商贷。6))因房子是代替家人购买,经咨询得知房贷月供不得超过月工资的50%,每月不到2000元的收入,商贷很难批。售楼员也从未问过这方面的情况。7)想在《合同》后添加附加条款,遭到断然拒绝。称是格式合同,武汉市统一的。

房产纠纷 2018-09-06 2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商品房销(预)售过程中,买房定金怎么退,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并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这已成为习惯做法,并且绝大多数购房者也认可并接受这种做法。根据民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法律认可并保护这种约定定金的行为。
    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 购房合同如何约定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  
    3、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且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以上条件,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进行房地产预售必须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但不是有了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因此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资格不仅是看其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是要看《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等登记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标准;同时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分为五个等级,只有
    一、
    二、
    三、四级企业才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因此,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能只从形式上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更应从实质上去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购房者一般应尽量选择被评为一级或二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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