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07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和卖房当时答订了买房协议,我要求卖房协助我办理房产过户时,他说找不到老房主。把老房主的房产证给了我。说有房产证和协议书就证明房子卖给我了。他买的也是二手房,当时老房主的儿子和他签的协议,也是这样把房产证交给了他。老房主把房子卖给了他。7年后,(就是今年),老房主看到房价涨了,又来向我要房子,要起诉我,说他的房子是被他的儿子偷去房产证把房子卖掉的。事实上是当时买房者把卖房款递给了老房主的爱人。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有没有房子的房权呢?请您给我一个全面的答复,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7 0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交清房款后,要进行房产过户,房产过户要去房管局进行登记

  • 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税率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
    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8、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 一、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收到法律保护需要看涉案的房产是否允许转让,通常来讲,没有产权或不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转让是收到一定限制的,很有可能你们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 第
    二、收据只要有房主的签字和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
    三、如果你家不想要房子,可主张合同无效,双方互付返还义务就可以了,即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衣服款项。 第
    四、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不会认可房子转到你家名下。 详细事宜可与我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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