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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8日,售房人李某与购房人凌某、汪某夫妇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李某将名下住房(74平米)一套,以14.5万元的价格售给凌汪夫妇(税费依法双方自理),约定当日付清房款,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到连云港市房产交易大厅签订房地产交易格式合同。凌汪夫妇将购房款14万元付给李某,并收到李某出具14万元收条一张。后双方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凌汪夫妇已取得房产证。但是凌汪夫妇在与李某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出现小争执,凌某将双方签订的协议撕破(但保留住了撕破的原件),并将剩余5000元房款付给李某时,因缺乏法律意识,未向李某索取收条。现李某在他持有的协议原件上的于12月8日付清房款后添加上“若房款未付清买卖无效。”的字样,以未付清房款为由将凌汪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买卖无效。

房产纠纷 2018-09-07 0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的手续要拿着购房合同和其他身份证明去房管局办理登记过户
  •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的相关合同(在当地的相关房地产交易可买到),在相关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相关的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拿去房地产的交易进行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之后再给他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实际上不复杂,只要双方的相关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果一方不去了便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 不需要交房产税。但要交过户税费。不是在首付时交,是在向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时交。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
    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
    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不需要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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