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房屋产权的?我家有套房子,但是不知道属于谁的?因此奶奶和我妈成天吵,我奶奶说是她得到的拆迁补偿得,我妈说是我爸分得的,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买房子的钱是我妈出的,这房子到底属于谁呢?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呢

拆迁补偿 2018-09-07 0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呢?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