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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您我现在的门店被关门,无法继续经营,无事可做,每天被以一种被值班的方式留守在店里,工资正常发放,我能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得到赔偿吗?我休产假之前门店经营正常,休完产假南京这边的门店全部被关闭了,我如果想要得到赔偿可以用什么方式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我能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得到赔偿吗?我如果想要得到赔偿可以用什么方式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劳动纠纷 2020-06-30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在单位违法,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无违纪行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公司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赔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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