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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几个朋友合伙投资共营一个公司,现在公司亏损,想撤资退股。问题1:在合资入股期间朋友要求签订一份要求永不退股的协议,此等协议是否生效,无法退股或者进行股权转让?问题2:如果已经与朋友签订了入资合同,合同明确我拥有股份,但是注册股东是没有我的名字,是否违法?如果违法涉嫌违反了哪些法律?是否生效,无法退股或者进行股权转让?是否违法?如果违法涉嫌违反了哪些法律?

股权转让 2020-06-28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 放弃股权,是你们股东之间约定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但这种方式只在股东内部生效。对外,还是需要以公司名义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两点是:
    一、如果股东投资没有全额到位,该股东应在未足额出资的部分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二、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承担责任。
  • 你好,这个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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