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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签了劳务合同,做了大概一年半,突然说要辞退我,但我并未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向公司要求赔偿跟公司签了劳务合同,突然说要辞退我,请问我该怎么向公司要求赔偿

劳动纠纷 2020-06-23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所在公司做法违法劳动法,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有疑问来电咨询。
  • 如果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无理无证据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公司取消决定或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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