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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朋友找我借钱,说是自己生意不好,资金周转不开,找我借了好几次钱,大概有五六次的样子,他说他在办贷款,等到银行贷款下来后就还给我,前前后后一共借了我二十多万,这次又找我借钱,说是要凑十一万。昨天晚上我和家人去他家里,了解到他在外面欠了钱,而且他没有还钱的意思。我该怎么办?找我借了好几次钱,等到银行贷款下来后就还给我,而且他没有还钱的意思。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20-06-25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你好,追要借款是你的权利,但是可能还要搜集齐全证据,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对方到期不还的可以起诉追偿,诉讼时效从约定期限次日后开始计算,要是两年内没有起诉,出借人将丧失胜诉权。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主可以随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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