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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读书是 住宿生有个同学叫我**中学校去打架,刚过去他们学校就出来了60多个人我们学校去 了 20多个人,我们学校的人看见人多久跑,我也没有 参加打群架,他们学校的人冲过来就打我们学校的人,我们也没有还手,而就在这个时候就有10几个 学生跑过来打了我,并且把我的大腿,打断了,然后我在医院花费了 10几万元。请问这事情怎么处理,我找谁赔偿。

损害赔偿 2018-07-06 2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校园的范围主要包括幼儿园、学校未成年学生等教育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均负有教育、 保护义务,是发生校园事故的主要场所。高校在校学生一般均已成年,其在校期间受到的伤害,应按一般侵权处理。
    校园事故是发生在“在校期间”的有关事故。在校组织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如在校上课、出操、开运动会,或者在校春游、参观等,但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放假期间等情形,则不应认定为在校期间。
  • 同学之间的打架斗殴一定要注意分寸,否则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甚至是刑事犯罪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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