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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这么个情况,在11年前我有一块土地卖给了别人,我们签写了一份合同,但是没有写多少年,也没有写永久,我现在回来了,我的户口也在那,我想要回我的土地可以吗,这几年国家有政策土地给粮食直补,买我地的人已经办理了粮食直补折,这块地我还能要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18-09-08 0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和继承权是没有直接关联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必需具备
    (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 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要交费,是否签订合同并不影响。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 一,可以,但是没有必要: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被家人扣留肯定是有原因的,应先和家人沟通,把问题解决掉;  2,如果沟通效果不理想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村、居委会等)用亲情感化;  3,如果以上都无效的,可以通过补办户口本,再办理身份证。  二,补办户口本的手续:  1,补办户口本,需由户主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如果当事人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身份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上表,即《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一下户口本丢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对一下信息及对比一下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后就可以补办了。
      2,如果不是户主,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最好还要带上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  3,有的地方需要写一个申请说明户口本丢失的情况;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如果手续全了当场就能打出来,不需要多少手续费;  4,或者可以先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打电话咨询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直接去派出所补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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