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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子女抚养可更改吗

离婚 2020-07-15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出现下列情形的,一方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
  •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可见,轮流抚养是法律允许的抚养方式。轮流抚养,顾名思义,是指父母在不同的时间段轮流抚养孩子。
  • 离婚协议子女共同抚养是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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