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男友帮我找了一个房子,单间,最初的时候给了他2000定金(他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但是我认为2000已经超出了定金的范围 是押金甚至是我房租的一部分),现在因为房子的租金问题以及这个二房东态度恶劣,房子配备不齐全,我一天都没有住,想找他退这2000块钱,他不退,说收据写好的,定金不退,请问我有什么办法么?报警的话会受理么??情况紧急,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8-09-08 0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俗地说,签订合同时,定金,订金与押金的区别在于:
    定金是买方为了锁定货物而向卖方交纳的一笔款额,约定买卖双方均不能够毁约或违约。如果买方违约则买方所交定金将被用于对卖方的赔偿;而如果卖方毁约或违约,则卖方将以双倍的定金金额赔付给买方,即卖方除了退回定金,还要按定金的金额赔付一份给买方作为赔偿。
    订金等于是买方交给卖方的预付款,如果交易不成,卖方应该退还订金给买方。
    押金是一种担保,如果在交易合同中其性质相当于定金。如果不是交易合同,而是其他担保合同,那么,只要交押金的一方没有违约,即没有发生或违反担保的事儿或行为,则收取押金的一方应该在合同终止时按约定退回押金。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