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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二胎产假政策

劳动纠纷 2020-07-11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即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以享受的产假:   
    1、正常生育:98天产假;   
    2、难产:98+15=113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98+(15*n)。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根据各省市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各省市同时也规定了晚育的产假。   但是由于晚育要求是初次生育,而二胎并非初次生育,所以生育二胎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晚育产假的。
  • 你好,符合二胎条件,记住要二胎的话,必须先申请生育手册等准生证,不能再怀孕后再补办。
  • 计划生育问题一般归属于各个地方的计划生育部门管辖,如果遇到二胎问题,可以咨询街道、乡镇的计生办或者相关的计划生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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