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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世时拥有一处房(此房是抵押货款),我老公已经领了房产证,但我老公去世后,我发现房子被人委托中介卖掉,查上面的委托签名,都不是我们的,请问我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房产

房产纠纷 2018-09-08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抵押是指房屋的屋主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仍房屋的产权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有收取利息的权利,而没有使用和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因为银行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为了核实具体情况,所以银行通常要求提供房产证原件等,并在核实后才发放贷款,贷款办理下来后,银行一般会将你的房产证扣押15个工作日左右,然后,银行会在你的房产证上盖章,写上"已经办理抵押贷款"之类的,这样你的房子就不可能同时在几个地方抵押了,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证如果没下来,可以用你的购房合同先办理,不过银行审批了,也不会立即发放贷款,而是等你的证下来了,才会放款。但是银行审批通过以后,可以和你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房产抵押合同就是贷款合同,如果你买房贷款就必须签这个合同,是根据房子的情况,抵押房子的。
    然后根据你的综合情况在审核你能不能贷款。所以只要买房贷款就一定要签这个贷款合同即抵押合同。

  • 一、不动产登记非自己户籍所在行政村的小产权房最好是卖掉,小产权房只能在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之间转让,外村户口的居民无权购买非本行政村的小产权房的。
    二、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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