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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板欠员工工资,员工给老板砸车,但未造成损坏,员工属于刑事犯罪吗

劳动纠纷 2018-06-26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关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认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次数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 违法行为,欠工资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 劳动者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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