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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管辖

刑事辩护 2020-07-12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 你好,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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