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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多长时间超过诉讼讼期

诉讼 2020-07-13 0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关于这一点,《规定》在第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只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人的财产而不是毁坏其财产的话话,受害人只能要求其退赔。
    如果无法退赔,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盗窃、诈骗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对于诸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是纠纷发生之日起的三年内。一般来说一审案件普通程序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二审案件为3个月。同时需注意的是,若出现需要公告、鉴定等情况,则公告期、鉴定期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 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对于受到侵害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者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保护,有1年或者四年的情况,最长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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