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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需要什么起诉材料

公司清算 2020-07-14 16: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散,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五)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无需赔偿。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就是10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
  •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三、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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