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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经济纠纷我被人起诉了,该怎么应诉?

离婚 2020-07-16 0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应当清偿。《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你好,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最后等待开庭信息,按时到庭就好。
  • 你好,应该签收法院向你传达的文书,并按时准备好答辩状以及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到法院,并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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