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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1985年办的宅基地使用证,在我爸与我表哥二个人的名下(我表哥已经过世多年)。我爸因年纪大了,一直没有跟我们提起这事,而我表哥的子女已迁居外省多年失去联系了,今天在整理我爸的东西时才翻出这个宅基地使用证来,我们去看了一下那块地基,已经有几户人家占用建了房,我想咨询一下:一是宅基地使用证有效时限是多久?我们的宅基地使用证还有效吗?二是没有换证会导致土地证失效吗?三是面临的现状我们该怎么办才能要回那块地基?请何律师在百忙中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咨询人:小周

房产纠纷 2018-09-08 2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
    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
    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证办理流程:
    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2,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3,房屋分层分户图;
    4,购房发票;
    5,办理土地证的图。
    6,缴纳维修基金。
    7,缴纳契税。
    8,办理产权证。
    9,办理土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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