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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五年的,工作了四年半,合同未到期,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8-09-09 0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是未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也无效。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想早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职工来说,可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与员工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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