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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了二手房,但不能住房,我可以用什么方法保证我的利益?

房产纠纷 2020-07-18 19: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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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购买二手房  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如果决定购买二手房,那么事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很有必要的。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程序:确定选择方向,确定是自己找房源还是通过中介等其他途径;“广撒网”后的实地看房选房,对可选房屋有一个实际的了解;缩小范围后,对候选房屋质量等情况的调查;敲定购房意向,对该房屋的产权等信息的进一步了解;签订购买合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  
    二、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此外,需要注意事项还有,如所购买的房屋是否为福利房、单位房,因为这种房屋可能存在一些转让限制。原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是否拖欠等等。  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不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双方自己约定清楚,办理的手续也是比较繁杂耗时的,而大多数购买二手房的群体都是对房屋有刚性需求的,建议可以将二手房购买的手续办理,以及期间各种纠纷的处理委托给专业律师,为您的生活带来便利。
  • 按揭二手房如何转让?需要哪些流程和手续?  
    一、按揭二手房转让的方式  在与卖方就买卖该二手房达成意向后,由于该二手房上设有抵押,因此,还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  购买按揭二手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买方一次性付款,还清银行的按揭贷款,终止原借款合同,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使得房屋上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障碍,然后由二手房所有权人与二手房购买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一次性付清银行按揭款的情况下,为了防范风险,买方最好与卖方约定直接将买房款支付到按揭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上。第二种方式,转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即买方也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买方既可以向卖方原按揭贷款银行申请转按揭,也可以向其他银行申请转按揭。其基本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买方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揭或者跨行转按揭;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揭并提交相关材料,银行对转按揭申请进行审核;
    4.买卖双方共同向原按揭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卖方与原按揭银行终止原按揭贷款协议,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5.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6.买方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权人为转按揭银行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按揭二手房转让的费用  按揭二手房转让除了要缴纳一般二手房交易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外,在“转按揭”过程中,还涉及到银行的按揭转让佣金、抵押担保费、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见证费等费用。
  • 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法理上的依据其实很明确,即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担保,并且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为实现债权而需要变现,尽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经具备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属性,参与了社会性的交易,而不应该再视为简单的生活必需品。
  • 二手房买方违约金的算法:
    1、双方已签订居间买卖协议(同中介方实施交易行为,所签署的协议,只要双方签字,手续合法,并加盖中介方公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律证据依据的),就要按照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买卖交易。
    2、如在首付截止日前通知或催促或约定卖方(或中介方催促)进行首付款转账(或现金给付)手续,卖方一味拖延的话,那这个违约责任就属于卖方;
    3、如与中介方在首付截止日前并未通知、约定卖方进行首付款转账或给付手续,直至延误,那这个违约责任在于和中介方。
    4、无论方双方谁违约,根据居间协议的违约责任进行违约赔偿,一般的违约金赔偿为定金金额。也就是说卖方违约将赔偿买方所付的定金金额加定金(即退一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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