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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因工伤住院,这期间的费用是谁垫付,

劳动纠纷 2020-07-19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患者接受的有偿医疗服务就是为实现健康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消费行为,尽管我国医院是不完全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不可否认的是,医院所提供服务、药品都是有偿的,患者需要花钱才能享有医疗服务,医生、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完全符合《消法》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形,医院出售的药品也属于《消法》中所称的“商品”,医患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消费行为,只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消费行为而矣。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理应受到《消法》保护。
  •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因此,工伤医疗费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
  • 工伤费用应该由公司垫付,如果是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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