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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朋友贷款10万,利息3分,借条上没有规定还款日期,朋友现在逃跑,现在债权人向我要钱,法院可能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 2018-09-09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逾期3个月后就进入不良了,如果你不是故意的欺诈行为又没有可处置的资产,银行也没办法,毕竟出现不良也属正常情况,银行不怕个别不良贷款,只要在可按的范围内就行。至于你的不良贷款,银行一般会根据你的具体还款能力与你签订具体的还款协议,若到最后你真的还不上(确无偿还能力),银行就只能撤销。
  • 借条是否写还款日期,以双方协商为准,并无强制性规定,也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问题。  

    如果有写还款日期,债务人需要在还款日期届满前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债权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诉讼时效为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如果没有写具体i的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不能主张利息,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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