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05年因我作担保使堂兄在银行贷款20000元,2009年我急需要用钱向银行申请贷款100000元。因我之前帮堂兄贷款20000元担保过,故银行要求我堂兄的2万多(含利息)还清后才能贷,没办法我共贷款12万多元,扣除堂兄的2万多元,自己实际只贷款10万(但我帐面上贷款额为12万多元)。我由2010年还了银行钱11万多元,余下堂兄的没有还(但没有转到堂兄帐上)。但堂兄外出一直在广东打工不回家,电话也经常换找不到人,现在他已有意拖着不还钱,而银行却一直在要我还,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请各位达人指点,谢谢!

银行 2018-09-09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自有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的流程。
    申请。贷款人向提供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填写申请书等资料,并注明贷款用途,金额及贷款年限等内容。
    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准备材料。贷款人将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证件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准备齐全,包括贷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
    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评估和审贷。由贷款人、借款人以及相关机构第三人一起到房屋处,对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和评估,核定所抵房屋的大概价值。贷款人上交所有申贷资料以及评估报告报送贷款人审批,银贷款人经过审核,看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公证。贷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等资料,并最终签字摁手印确认后,由公证人员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
    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抵押。借款人凭房屋产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屋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放款。贷款人开立还款专用账户、借款人放款至该账户。最终贷款人利用自有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已全部办完,贷款人也成功获得了款项。
    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这一条,写两人名字离婚时各分一半。
    写一人名字归那一人所有。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费。
    办房产证的手续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房产局或房产登记机构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你们的借款合同有双方签名盖章,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借款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2、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向对方阐述利弊,要求尽快还款,但要提供借款人的详细住址。
    3、若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收到律师函之后,及时采取行动归还本金,则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滞纳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若借款人收到律师函之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则你有权凭借合同,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归还到期欠款。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