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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民刘**向同村王**借款二万元办家庭塑料制品厂。刘对王说:由于设备月内即可到货,预计二个月内就可以开工。刘大江写了一张借条给王**:“暂借王**人民币二万元整。待塑料厂开工后第二个月即偿还。”刘**借款后,发现办塑料厂不如倒卖塑料原料赚钱,于是就利用这笔借款去倒卖原材料。过了五个月,王**上门索款。刘**由于这笔借款不要利息,认为赖账有理,故对王说:借条上写得很清楚,借款应在塑料厂开工后第二个月还。现在工厂因种种原因尚未开工,等几个月开工了,我立即就归还。王**屡次催款无着,看出刘*8是在作弄自己,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8*立即还款。问法院是富哦支持王**的请求?为什么?可不可以帮我解答一下,并说明原因!!

债权债务 2018-09-09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 被法院起诉催款催款还不上怎么办? 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否则,银行会起诉您,申请法院查封您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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