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原告与被告曾达成合作协议,被告以公司名义合法竞标,竞标成功后,将工程转交原告做,收取中介等系列费用。后因政府原因,工程不断推迟,原告主动退出合作。但,之前,原告,曾支付被告10万元预付金,工程停止后,被告也答应支付这笔钱,双方商量决议,被告愿意为原告签一张欠款条,该欠款条系被告一亲属书写,该亲属系原告的利益同伙,因此,由于被告过度信任该亲属,没有看清楚,误把借条当成欠条,就签了字。 没想到竟然在数月后收到法律传票。这是实情的详细经过。被告现生活相当窘困,毫无经济来源,近又查出丈夫患上肝癌,实在是雪上加霜,请好心律师一定帮忙。 现法院建议由当时书写借条的亲戚作证,但该亲戚拒绝,请问有法律可以约束该人这样的行为的吗? 另外,当时在场的,还有另外一个相关人士,和被告的一个亲属,该亲属系该工程中被告的伙人,但非法人,请问该人能够出庭作证吗? 请律师一定帮忙,万分感谢

离婚 2018-09-09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详情热线咨询
  •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只是二者在具体的适用情形上有所区别:借条是指借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写给对方以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便条文书;而欠条则是借了别人钱财在已经归还了一部分的情况下,对拖欠部分所写的以证明此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也有人认为借别人钱或物,于事后补写的书面证明也是一种欠条而非借条)。需要帮助请咨询我,这类案件我接触过,支持你。
  • 债务诉讼时效只有二年,在二年之内如不起诉,又无充分证据证明你向其主张了债权,则胜诉权消灭,你有可能不能再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债权。如果你想先保证你的债权实现,就必须起诉法院将你的债权通过判决书的形式固定,如你申请执行在先,并采取了保全的手段,则对债务人的财产有优先的执行权。
    已与对方协商多次, 对方都拒绝偿还,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宜早不宜迟。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