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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里查不到任何信息,证书是伪造的吗

2018-06-26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那么版权的保护期是多长?下文问你介绍。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 怎样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应向当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作品登记,在办理手续时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和权利证明,缴纳相应的登记费。作品登记后将予以公告。

    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作品说明书,概括作品的主要特征及其独创性所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填写作品登记表与权利保证书;


    5、作品样本。

    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作品登记


    1、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 受著作权保护,且予以登记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须有文学、艺术或科学的内容;  
    2、须有独创性;  
    3、须能以物质形式固定下来并能被复制。  申请作品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作品说明书,概括作品的主要特征,其独创性所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填写作品登记表与权利保证书;
    5、作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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