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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完毕后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工作几年后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劳动纠纷 2020-07-22 2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对因为存在医疗依赖的补偿,以及因为伤残影响就业和就业后待遇的补偿,无论什么时间因为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均依法享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伤残怎么赔偿需要经过伤残鉴定之后,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来进行赔偿的事宜。
  • 工伤伤残后可以要求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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