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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一年,付三押一,不包物业。租客预付一年物业费。未提前三十天告知不续租,押金不退。物业费要不要退?房屋出租合同一年,不包物业。租客预付一年物业费。押金不退。物业费要不要退?

合同纠纷 2020-07-23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委托人可以出具委托书,由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有关事务。
    2、租赁合同中在合同签署时,可以由受托人代理委托人签字,从合同对方角度考虑,应该要求受托人出具委托书,并详细记载具体委托权限。
    参考法律: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按这个约定,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可以不退。
  • 押金应当退给你们的,他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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