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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怎么赔

保险纠纷 2020-07-24 0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因此,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在道路交通法修改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从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转化为一份证据,而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就可减轻己方的责任。
    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并非仅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作为最终赔偿责任认定的标准。
  • 建议先去做伤残鉴定,鉴定了伤残等级后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 车祸导致伤残的,关于伤残赔偿金的赔付,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有责任的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保险合同以及投保人购买的保险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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