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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女朋友现在怀孕7个月了。她有过婚史。也有过一个孩子。已经离婚,孩子判给她前夫。现在她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不给领结婚证。孩子出生怎么办呢?出生证明医院会给吗?

离婚 2018-07-07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 1、出生证明由医院开具,与孩子父母是否离婚、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关系。
    2、户口:凭出生证明、由户主申请落户,但政策上,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会要求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给上户口。如果你们在离婚前办好了准孕证、准生证等证件,应该算符合计生政策。孩子的户口可以和母亲的落在一起。
  • 办理出生登记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出生登记除需提供婴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婴儿父或母为非户主的,还需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入户证明;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则需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随父报出生的,还需提供随军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属报出生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和集体户口簿首页。
    (三)父母在国(境)外所生的小孩,需提供国(境)外的出生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口所生的小孩,因父母死亡或本市一方被判刑,外地一方失踪(或改嫁)需随本市亲属入户的小孩。由申请人提出书面入户申请,提供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的死亡证明或法院的判决书、派出所出具的失踪证明、小孩由本市亲属抚养的公证书。
    (五)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或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户口在外地,小孩报出生需新立户的,需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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