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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户口改名需要什么手续

肖像权 2020-07-27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
    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 需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改名字所需资料:需要带上医学出生证明,以及准备申报的户口本;去户口本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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