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当事人驳回诉诸行政行为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这句话是怎样理解的呢?对行政复议的结果处理不是有异议,规定可以诉讼吗

行政诉讼 2020-07-27 1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随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只能由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人无权申诉。
    当事人近亲属坚持要申诉,法院可以征求当事人本人意见;本人同意的,以当事人申诉处理;本人不同意申诉的,不作申诉处理。  申诉,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对个别书写申诉状有困难的,可允许口头申诉,法院作出笔录。
    申诉要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要具体提出所要求解决的问题。
  • 看是什么案子
  • 看行政复议法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边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当事人驳回诉诸行政行为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这句话是怎样理解的呢?对行政复议的结果处理不是有异议,规定可以诉讼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