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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遗嘱 继承人怎么知道

继承 2020-07-28 1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上载明的内容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则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继承法》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 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和要求立遗嘱才合法有效,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立遗嘱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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