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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怎么定义

离婚 2020-07-30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现行及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形是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一方单独承担。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您好,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按照您的描述,双方如果打算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照您的描述,借的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应该有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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