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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 2020-07-30 06: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据我的了解 协议离婚的离婚证在民政局办理时,需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的男女双方需要签字按手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收走备案,不需要其他人的签字或盖章。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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