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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不办理婚育证明怎么办理

离婚 2020-07-30 17: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们知道,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注意事项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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