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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伤残六级应得到工伤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2、如未终止劳动关系企业支付伤残津贴每月工资60%,如终止劳动关系,企业应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个月;3、护理费按护理等级确定,分四级:一级为佛山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二级50%、三级40%、四级30%。

劳动纠纷 2018-09-10 0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要求社保机构申请。而且该员工想要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有前提的: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单位结业,解除劳动合同,工伤5-6级分别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各省规定,可以咨询现在参保地社保局nn《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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