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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纠纷民事判决书

劳动纠纷 2020-07-31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所称的拖欠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 你好,提起民事诉讼要准备起诉状、相关的证据等,有条件建议寻找律师的帮助。
  • 你好,提起民事诉讼时,一般是要你到你要起诉的那个人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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