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离异了,母亲户口迁出父亲的所在地,小孩跟父亲,11年12月父亲过逝,孩子还未满18岁,孩子是否可以在当地居委会申请低保。

离婚 2018-09-10 0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如下:
    申办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
    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注:最好为孩子办理户口快一些,因为一旦丢失某一证件,办理起来就相当麻烦了。
    费用大约不到100元,一个月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周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