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北京的经济诈骗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0-08-04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 诈骗金额2000元以上一般可以立案,建议及时报警,由警方来处理,若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