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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时候将户口迁移到大学的集体户口,毕业后,将户口及档案挂靠在广东省人才中心。现在工作满4年。这时候要想迁移我的户口回到我的原籍,该如何操作,提供哪些材料?非常感谢

离婚 2018-09-10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准确来说毕业后,如果没有把户口迁到就业地或原籍,学校就会按你的生源地转寄档案回去当地的人事局或人才市场,户口就是按原籍地址,打出户口迁移证,到时还是需要你拿着户口迁移证回家去办理落户手续的,不是公安局的办事人员自动在系统上帮你转回去的!
      如果学校把户口迁移证与报到证这些给到你了,你就要去办理报证与落户手续了,报到还是小事,如果到时户口迁移证过期了,你拿上手上,你就成了没有户口的了,当然,一般学校那边派出所或公安分局还是会帮你重新盖章,写上新日期,但到时可能也比较麻烦了,需要你出什么什么证明的,所以,拿到了户口迁移证一定要去办理落户手续。
      报到证拿到了,也需要过去报到,报到一年后,可以为你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等,具体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
    (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
  • 集体户口的迁出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户口迁出的,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办理,但集体户的户主,有其特殊性,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方是否同意代为办理;  3,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应该提供当事人捺手印的授权委托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迁移申请书、根据本人户口迁移类型不同,需要结婚证(婚迁)、房产证(购房入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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