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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人受伤如何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 2020-08-05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综上可以看出,所谓的工伤并不一定要求在办公场所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的损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也可以算作工伤进行有关的工伤保险赔偿。
  •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 主要责任人受伤的赔偿方式:
    1.对方也是机动车,则由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2.对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此时,按照事故责任大小的程度,因为没有交强险,双方直接分担机动车方的损失,但是机动车方将承担更多的比例(通常由地区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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