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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现在的国企单位辞职,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能转走吗吗?

保险纠纷 2018-06-26 1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为朋友当了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
  • 凡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具有城镇户口并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均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新参保者可携带有关证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符合条件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体劳动者,可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


    1.申报。带齐以下材料到个体参保申报柜台领取并填写参保申请表。


    (1)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2)身份证原件(新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近期缴纳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单


    2.体检。体检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个人自理。


    3.缴费。体检合格后,务必在指定时间到光大银行缴费。


    4.办卡。无市医保卡人员请于缴纳医保费后次月20日-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缴费发票、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12元工本费到医保中心综合科办理医疗保险IC卡。

    缴费须知


    1.个体参保在职人员,每年6月1-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医保卡到光大银行缴费。


    2.个体参保退休人员,每年12月1-20日(周
    六、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到光大银行缴80元商保费。

    说明: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续保、转移、退休医保、变更手续,请于每月1-20日办理。

    社会医疗保险虽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只买基本医保显然并不够。因为其起付线高,而保险金封顶金额较低,所以容易产生“小病无作用、大病作用小”的现象,针对这些不足,可以选择购买一份商业险来做补充。对商业险来说,购买什么医疗保险好,更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分析。普通地来看,基本医保加一份意外险就已经能获得足够的保障,但如果自身情况特殊,如少年儿童、老人、女性,可选择更有针对性的保险。


  • 二、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提取规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8、市公积金管委会允许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上述
    (一)、
    (二)、
    (三)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市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金额。

    同一时间段内,职工只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况提出申请,职工同时有多套住房需要提取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依次申请提取。


    三、中山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公积金联名卡(或存折)原件及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提取所需材料原件。


    2、市公积金中心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


    3、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登记部门核实资料的,在得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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