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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10月上班2012年12月退休2007年6月至2007年11月公司未给我交保险如何补交

保险纠纷 2018-09-10 1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补缴员工社保需要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时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及日期均需填写完整。
    2、用人单位申报涉及或包含非当前缴费年度内月份的漏缴少缴社保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中心稽核科审核。
  • 通常情况养老保险有规定退休年龄,男为60岁,女为55岁,如今新政策规定,女性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年龄段内可自选退休年龄。这意味着灵活就业的女性可以选择更早退休养老了。  近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规中明确,女性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年龄段内可自选退休年龄。
      《办法》规定,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10年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两年以上的,可选择50周岁到55周岁办理退休。  《办法》中明确规定,今后郑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只要正常缴费达到缴费年限15年,就可享受到和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同等待遇的养老金。
    其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比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低8%,但两者的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相同的。  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考虑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有中断,难以确保本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因此《办法》规定这类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可自愿申请向后延长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 一、哪些对象再就业后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 如果 您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已被服务型企业录用,且与企业签订了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将获得由政府支付的为期三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二) 如果 您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被所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将获得政府支付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被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如果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困难和非本人过错等原因,而与您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您可向市或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实,您所在的企业应继续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直至补贴期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性属个人承担的部份,由所在企业代扣代缴或由个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同时您也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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