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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租的房子,然后我个人原因不租了,签了半年的合同,然后和房东说违约金算我的,让他把房租钱退我,这合理吗?我刚租的房子,签了半年的合同,然后和房东说违约金算我的,这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0-08-07 11: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时不租了想解除租赁合同,那么属于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违约一般是赔偿违约金,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若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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