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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今年14岁,前几天晚上让他倒垃圾时,不小心把油洒在我家门前,第二天早上没有清理物管,邻居的女主人离开家时摔伤了,左手摔断了。 (跌倒的地方是她家门口,事故时我们家门口的路灯也坏了,单管没有修理)现在,对方要求我家和单管赔偿。我家孩子今年14岁,前几天晚上让他倒垃圾时,不小心把油洒在我家门前,第二天早上没有清理物管,邻居的女主人离开家时摔伤了,左手摔断了。 (跌倒的地方是她家门口,事故时我们家门口的路灯也坏了,单管没有修理

房产纠纷 2020-08-07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未满16周岁的不予行政处罚,可就损失要求其监护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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