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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赔偿判决

交通事故 2020-08-10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交通事故受伤不能上班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方不能因为此事向对方索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都可以提出。
    需要准备好的资料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根据规定,在重伤害或者被害人死亡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近亲属有可能不能得到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
  •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取赔偿。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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